合同展期,實質上就是合同履行期限的變更。所謂借款合同的展期,是指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時,經過與貸款人協商或者經過貸款人的同意,延長借款合同還款期限的合同變更行為。
合同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則,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自由變更合同。根據這一合同法基本原則,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如上所述,合同展期在實質上是合同的變更,因此,關于合同展期的有關事項如果《合同法》分則沒有規定的,應當適用《合同法》總則關于合同變更的有關規定。根據合同變更的一般原理,借款合同的展期通??梢园凑杖缦鲁绦蜣k理:首先,借款人應當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提出展期的申請。如果借款合同還設有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的,還應當有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同意展期的書面證明。其次,雙方就合同展期進行協商。貸款人受到借款人的合同展期的申請后,經過審查認為申請符合條件同意展期的,雙方應當進一步協商展期期限等具體內容,并簽訂展期協議。
展期協議未達成之前或者貸款人作出同意合同展期的意思表示之前,原借款合同仍然有效,借款人應當依照原借款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按期歸還借款。否則構成逾期還款的違約行為,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