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流程:一般催收流程和重點催收流程
一、一般催收程序
1.對信用期已到的代理商,如果在此時提出延期支付的請求,納入信用審批流程(內部操作),如果代理商的申請被拒絕,則在信用期到的當日,信用主管應電話明確通知代理商帳款已到期,詢問代理商逾期原因,確定代理商逾期還款日。并通知銷售財務人員停止代理商的進貨權。
2.在逾期還款日前再度提醒代理商,在承諾的逾期還款日還款。
3.在代理商逾期還款日仍未還款的,信用主管應電話通知代理商逾期還款日到期,明確代理逾期原因,同時向代理傳真帳單情況,顯示證據。
4.逾期在15天以內的代理商,信用主管可視具體情況停止代理商一個季度的信用支持。
5.逾期超過15日,金額較大的代理商進入重點催收程序
二、重點催收程序
1.信用主管將逾期情況和掌握的逾期原因以信息聯絡單的方式通報市場部,要求兩日內予以答復,說明與代理商溝通的情況,貨款拖欠的原因,建議采取的必要措施。
2.信用主管接到反饋的信息聯絡單后,電話再次與代理商溝通,明確公司的態度,要求回收貨款,同時起草第二封催款通知書,以傳真的方式通知代理商,要求回款。
3.一周后,無回款時再次與代理商聯系,進行施壓,表達貨款遲遲不回的不滿。
4.逾期在15天以上30天以內的代理商,信用主管可視具體情況停止兩個季度的信用支持。
5.逾期超過30日,信用主管催帳升級,再次將代理商逾期信息通報市場部,并當面告知市場部經理,并與其溝通協調解決方案。同時由信用主管填寫《代理商逾期跟蹤表》,交與公司法務人員,同時將代理商計入黑名單。
6.考慮可否由信用主管或業務代表到實地收帳。
7.再次與代理商進行電話溝通,說明事情的嚴重后果,告知公司對其已處于密切關注狀態,要求其務必在規定時日將貨款匯至公司。
8.逾期超過3個月,以公司名義向代理商發出適合后一封追帳通知,適合后陳述整個事情的過程,并告知公司下一步將要采取的行動。
9.由信用主管提議,提請專業追帳公司進行追討。
10.逾期超過半年,提請法律訴訟。